Picture
Picture
Picture
Picture
Picture
Picture

关于离岸信托中保护人职责与权力的矛盾做法


2022/06/26

关于离岸信托中保护人职责与权力的矛盾做法

最近,百慕大最(Supreme Court of Bermuda) 和泽西岛家法院 (Royal Court of Jersey)审议了离岸全高法院权信托中保护人的职责和权力,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针对保护人的同意权是否赋予保护人独立的决策自由裁量权(下称“广义观点”),或仅仅是用以确保受托人的实质性决策行使有效且合理(下称“狭义观点”),两大法院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做法。


百慕大最高法院:Re the X Trusts [2021] SC (Bda) 72 Civ 案

Re the X Trusts [2021] SC (Bda) 72 Civ(下称“X Trusts”)一案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诠释 X Trusts 中的保护人条款,尤其是保护人同意权的范围是否应采用广义观点还是狭义观点。在该案中,X Trusts 的受托人须征得保护人的同意,才能最终确定分割信托资产的重组信托方案。狭义观点会将保护人的否决权限制在有限范围内,而广义观点则通过赋予保护人不受约束的否决权以扩大其范围。


在 2021 年 9 月 7 日所作的判决中,经过审议各方提出的广泛和详细论述,Kawaley J 倾向于支持狭义观点。其理由概述如下:


1. 狭义观点反映了 X Trusts 赋予保护人同意权的真实解释,主要原因为相关文书的条款明确表明,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受托人适当地行使其权力。除非在授予相关同意权的文书中可以看出相反含义,否则保护人的通常角色并不是就须其同意的事项与受托人共同行使权力。保护人的角色是作为“监督人”,以确保受托人可以适当行使赋予的权力。

2. 该信托书的起草文件中清晰区分了明确赋予受托人的权力、明确赋予保护人的权力、以及明确授予受托人但须征得保护人同意的权力。对保护人条款的上下文解读表明,其同意权并非指与授予受托人、须经保护人同意的权力共同行使或完全独立行使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文件明文规定了该须征得保护人同意的权力乃属于赋予受托人的权力。由于缺乏表示相反意图的明确措辞,“标准”保护人同意条款的“一般”功能属于附属权力,而非与受托人共同行使的权力。

3. 最高法院认为PTNZ v AS [2020] WTLR 1423 一案的裁决不具说服力。该案裁定,赋予保护人同意权体现了与受托人共同行使的独立自由裁量权,然而该案中的保护人条款以更宽泛的措辞起草而成,且法院并未从关于该事项的详尽对抗性辩论中获得论证。

4. 最高法院认为狭义观点的实际影响并非从根本上限制保护人职责。“监督人”的角色确保受托人适当地行使其重要权力,其本身即为一项重要的实质性责任。


泽西岛皇家法院:Re Piedmont and Riviera Trust [2021] JRC 248 案

在“X Trusts”案判决公布后不久,泽西岛皇家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5 日对 Re Piedmont and Riviera Trust [2021] JRC 248(下称“Re Piedmont and Riviera Trust”)一案作出判决。本案涉及两个信托基金的受托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以批准其决策:将信托基金的所有资产以特定比例分配给受益人。信托指定的保护人有权同意或否决受托人的提案。


皇家法院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是保护人同意权的性质。皇家法院遇到的矛盾性争论与 Kawaley J 在“X Trusts”一案中面对的狭义与和广义观点之争如出一辙。


在得出支持广义观点的结论时,皇家法院区分了适用于法院审查受托人决策的考虑因素和保护人的角色。皇家法院认为,虽然法院的功能在于监督,以确保受托人作出的决定合理且合法,但上述考虑因素并不适用于保护人。保护人应在须征得其同意的事项上自行作出判断,而不像法院般仅仅审查受托人的决策。因此,根据情况,保护人很可能有权否决受托人的合理决定,即使法院会对受托人的决定表示赞同。


在判决附言中,法院将该案与“X Trusts”一案加以区分,并提供了作出判决的详细理由,同时也承认 Kawaley J 有幸在这一点上耹聴双方更为详细的论述。尤其是,法院不同意 Kawaley J 的判断,认为:


1. 虽然皇家法院承认了保护人的职责并非与受托人“共同”行使权力,而是单独决定是否同意受托人的决策,但这并不能支持狭义观点优于广义观点。

2. 法院不同意 Kawaley J 对信托书中保护人同意条款的诠释,而是倾向于支持广义观点的论述,按一般用語的慣常用法理解,该信托书所述的征得保护人同意的要求并非旨在配置狭义观点予保护人的角色。

3. 虽然无法过多侧重参考“PTNZ”一案的裁决,但值得注意的是,“PTNZ”案是唯一已知处理这一问题的先例,而该案采纳广义观点。

4. 如果采用狭义观点,则保护者的角色将从根本上受到限制。若为如此,保护人将仅能履行与法院相同的职责,只要受托人出于理性做出决策,并未依赖于不相关的考虑因素或忽视相关的考虑因素,那么无论保护人认为受托人的决策会对受益人的利益有多不利,保护人都对此无能为力。


采用狭义观点也会产生实际影响,特别是对于最常使用保护人的离岸信托的情况。尤为注意的是,经常会出现财产授予人的顾问向其推荐给某一受托人公司,但财产授予人对该受托人公司或其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一无所知的情况。 因此,保护人的职责对于监督受托人行使权力至关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皇家法院的结论是:没有理由将“同意”一词理解为仅限于评估合理性,从而削弱保护人同意条款的一般和自然意义。


上述裁决聚焦了围绕着保护人和受托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难题。 

毫无疑问,保护人担当着“监督人”的角色,以确保受托人可以适当行使所赋予的权力。然而,倘若选择狭义观点,那么保护人将如同“没有牙齿的看门狗”。 另一方面,如果采纳广义观点并赋予保护人广泛的否决权,则有可能违背设立信托的目的,同削弱受托人的地位。 如果走到极端,此类权力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保护人滥用,从而导致信托管理陷入僵局。


由于法律立场尚未确定,其他离岸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如何解释保护人的职责仍有待观察。


下载

主要联系人

凯瑞奥信亚洲诉讼、破产和重组业务主管詹诺倍

亚洲诉讼、破产和重组业务主管,新加坡

凯瑞奥信合伙人王怡佶

合伙人, 新加坡

凯瑞奥信资深高级律师陈静仪

资深高级律师,新加坡

凯瑞奥信高级律师庄引

高级律师,新加坡


下载

相关文章

订阅

在此注册以获取我们的新闻和简报

若想取消简报订阅,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