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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使用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0/04/08

在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使用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由于新冠肺炎大流行持续带来前所未有的动荡,对于交易相关的后勤事务便捷性和灵活性的要求亦相对提高。 尽管目前一些特定合同会通过电子方式完成签署(例如“一键式”电子商务交易),但在复杂的国际融资交易中使用电子签名的比例至今仍然相对较低。 然而,面对越来越多有关流动性的担忧,以及签署人有可能处于长期自我隔离,或需要在家办公的情况。我们预期随着企业进行融资交易和维持运营的需要,对电子签名的需求将会相应增加。 此指引包含了对现行法律的摘要,就不同司法管辖区进行了综合比较,并提供了一些实用方法为当前的困难时期提供协助。


什么是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包括:

  • 在邮件下方写上姓名
  • 将原签名的JPEG副本放入签署页
  • 网站上点击“我接受“以表示同意
  • 加密签名
  • 平板电脑上的指纹
  • 文件附件中的电子声音或符号。


法律概况

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开曼群岛法律是基于普通法原则,而英国判例法则为其提供有用、非约束性的指引。


欧盟

欧盟于2016年7月1日通过了第 910/2014 号条例(“ eIDAS法规“),此法规建立了整个欧盟范围内的电子签名法律框架。但eIDAS法规规定,由国家法律来定义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英国法

在英国法方面,2000年《电子通信法》为电子签名在法律程序中的可采性提供了一个法定框架。英国普通法对于不同类型的签名在英国公司的有效性一直相对灵活。例如,法院已接受了电子形式的签名,包括在邮件下方键入姓名或点击网站上的“我接受”选项。

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委员会在2019年发布了一份报告(“法律委员会报告“),其中确认了根据英国法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但法律委员会的报告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签署英国法下的契约),还存在障碍。


离岸司法管辖区

作为领先的国际离岸司法管辖区,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采取较为灵活的取向以促进跨境交易。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eIDAS法规和之前的1996年《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

这些司法管辖区都已实施了承认使用电子签名的立法,我们通过以下列表总结一些重点。



主要联系人

主要联系人

凯瑞奥信管理合伙人麦安腾

管理合伙人,新加坡

凯瑞奥信合伙人湛玮博

合伙人,香港

+852 3628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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