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香港和新加坡办事处向亚洲客户就有争议和无争议的信托以及私人财富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我们的亚洲团队拥有来自领先律师事务所且具备中国执业资格、精通普通话的律师,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服务能力。
我们的全球影响力、人员规模和经验使我们在处理一些与财富计划和资产保护有关的、较为棘手和复杂的案件时处于领先的地位。我们也可以提供常规的、直接的协助和法律建议。
我们了解信托工作的长期性,因此我们专注于与客户及他们的顾问建立长期的关系。
我们代理来自世界各地的专业受托人、个人及家族、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慈善机构。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团队也会就相关项目寻求我们的法律意见。
我们的律师团队就各类架构提供服务,包括私人信托、公司信托、慈善信托、目的信托和商业信托、基金会、家族办公室、合伙企业以及公司。我们就委托人保留权利的信托、私人信托公司、员工激励计划、遗嘱和继承、国际资产规划、合规性建议以及信托相关争议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为提供全面的服务,我们也代表受托人、遗嘱执行人和受益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如违反信托规定、遗产纠纷等)以及向法院提交行政申请等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信托争议解决律师代理了许多重要的离岸信托案件,包括代表客户处理在英国枢密院的案件。
如有业务咨询或想了解更多关于我们的服务,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hina@careyols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