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是否有权申请清盘?在 Cithara Global Multi-Strategy SPC 诉 Haimen Zhongna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一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BVI 法院认为申请人(Cithara)作为被申请人(Haimen)所发行票据的最终受益持有人,是一名或有债权人,有权根据 BVI《2003 年破产法》第 162(2)(b) 条提出清盘申请(以下简称“判决” )。
本简报将讨论该判决、其如何与其他离岸司法管辖区的立场抗衡,以及给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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